“我在鄂爾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盛世時代廣場依法購買的商鋪,在入住裝修使用多年后,房產商又把這處商鋪非法售賣給他人形成‘一房二賣’,并且在法院接受我的財產保全申請依法對該商鋪予以查封的情況下,另一方購房者強行霸占了原本屬于我的房屋。”8月12日,記者接到購房者黃先生和吳先生反映的情況后,立即前往伊金霍洛旗進行了一番調查采訪。
涉案商鋪
據了解,伊金霍洛旗“盛世時代廣場”項目由內蒙古金橋偉業(yè)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橋地產)開發(fā)建設,而黃先生和吳先生則是該項目的施工方。2020年9月,金橋地產以抵頂工程款的方式,將盛世時代廣場1048號商鋪出售給黃先生,當時,雙方不僅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金橋地產還給黃先生出具了171萬余元購房款收據。吳先生說,他和黃先生是親屬關系,雖然購房合同上只填寫了黃先生的名字,但實際上該商鋪歸他二人共有。接收該商鋪后,黃先生不僅繳納了物業(yè)費和裝修保證金,還耗資20余萬元對房屋進行了水電改造安裝、地面磚鋪裝、墻壁粉刷等裝修、并購買家具家電等設施,成為該商鋪的實際占有使用者。今年5月,因金橋地產一直拒不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xù),黃先生將其起訴至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法院立案之后經調查得知,金橋地產已經把涉案商鋪的房號變更為165號,并于今年3月11日將該商鋪出售給了一位姓高的購房者,雙方不僅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還前往房產管理部門完成了網簽。
涉案商鋪
對此,吳先生深表疑惑,他說:“我受黃先生委托,從2024年5月份就開始向相關部門反映情況,并向專門解決此類問題的伊金霍洛旗水岸新城推進辦公室書記張彥斌和主任張宇等人進行申訴。直至今年3月6日,我還找到推進辦主任張宇和伊金霍洛旗房管局的郭科長反映自己遭遇‘一房二賣’的經歷,此二人均承諾,不會將爭議房屋網簽給他人。可就在這種情況下,該商鋪還是網簽給了后來的購房者。面對一房二賣的糾紛,相關部門的這種做法根本不是要妥善解決問題,這分明是在火上澆油。更蹊蹺的是,黃先生的律師前往伊金霍洛旗房管局復印了另一名購房者高某的網簽備案資料后發(fā)現,備案資料中的購房合同竟然是一份雙方均沒有簽字蓋章的空白合同?!?月6日,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對網簽至高某名下的盛世時代廣場165號商鋪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三年。然而,在法院依法作出裁決后的7月29日,黃先生接到金橋地產方面的威脅,要求他立即搬離商鋪,否則將直接破門強行清空。7月30日,黃先生發(fā)現涉案商鋪遭遇非法清空,室內裝修被徹底破壞(地面、墻面損毀,恢復毛坯狀態(tài)),屋內財物全部消失。后來,黃先生和吳先生經調查得知,是另一名購房者高某強行占據了該商鋪。發(fā)現商鋪被他人強行占據后,黃先生立即報了警,目前警方已立案。
涉案商鋪原狀
涉案商鋪遭清空后狀態(tài)
8月13日上午,金橋地產負責人鄭永雄在接受記者電話采訪聲稱,該公司只給高某賣過房,沒給黃先生賣過房子。當記者追問,黃先生不僅持有完備的購房合同,還有該公司出具的購房款收據時,鄭永雄又說:“他不是已經報了警了,那就讓警察去處理就行了?!彪S后,記者又撥通另一名購房者高某的電話時,高某說了句“跟我沒關系”,就掛斷了電話。8月14日,記者試圖采訪伊金霍洛旗房管局和伊金霍洛旗水岸新城推進辦公室,這兩個部門均未接受記者采訪。
草原云·北方新報首席記者 張弓長 記者范亞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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